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印发〈辽宁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法委发〔2021〕4号)和《中共抚顺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印发<抚顺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法委发〔2021〕2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区政府决定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全区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政复议重要工作制度,审议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委员:赵效飞 区委副书记、区长
主 任 委 员: 张 爽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委员: 肇 锐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晓彤 区司法局局长
委 员: 谷 鹏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明春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艳梅 区科技局副局长
谷春生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景科 区公安分局党组成员、督导员
宋晓松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 赓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巍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郑 飞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尹美文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吕凯夫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世嵩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富国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何 敏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玉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李 咏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玲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丽平 区统计局副局长
赵丹红 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孙 岩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康雪娟 区民宗局副局长
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郭晓彤同志兼任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附件:东洲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
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东洲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案件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东洲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全区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有关工作制度建设等事项,组织审议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承办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具体日常工作。
第三条 行政复议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制定相关对策及改进措施。
2.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3.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议会议,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主要审议以下案件:
(一)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二)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的案件;
(三)涉及难以把握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案件;
(四)其他需要审议的案件。
4.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行政复议委员会设有第一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任期三年,期间行政复议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第五条 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议会议,由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以下简称“承办人”)事先提交《行政复议案件初审报告》,并提出拟定委员的人数、专业领域、时间等事项,一并报送至办公室。办公室最终确定召开审议会议相关事宜。
《行政复议案件初审报告》应包括案件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争议焦点、有关法律依据、提请审议事项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可附有关案件调查、核实的事实、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但不得提任何倾向性意见。
第六条 一般每次案件审议会议从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中选择5至7名单数委员参会。
第七条 案件审议会议参会委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客观、公正地审查、讨论、审议行政复议案件。
委员提出的审议意见仅供案件办理或者集体讨论参考,不作为定案的依据,不对外公开。
第八条 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作出决定的;
(四)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
第九条 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违反本规则,办公室应当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将其解聘,构成违法的,应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规则自2022年 6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