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依法确认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浏览:16330次'时间:2015年2月12日
根据东洲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东政办发[2014]34号),设立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挂东洲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东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牌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确认,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现将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职责、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流通领域的药品(含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本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年度监管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辖区各类内资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辖区内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
3.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打击传销工作。
4.负责辖区商标、广告和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推荐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
5.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接受产品、商品、食品、餐饮和服务等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和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
6.负责辖区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综合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任务;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工作。
7.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8.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权限内流通领域药品、医疗器材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0.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权限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相应的宣传应急管理与处理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工商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食药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质监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二、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东洲区搭连街煤都路东段8号
联系电话:54631443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流通领域的药品(含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本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年度监管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辖区各类内资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辖区内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
3.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打击传销工作。
4.负责辖区商标、广告和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推荐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
5.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接受产品、商品、食品、餐饮和服务等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和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
6.负责辖区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综合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任务;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工作。
7.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8.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权限内流通领域药品、医疗器材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0.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权限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相应的宣传应急管理与处理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工商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食药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质监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二、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东洲区搭连街煤都路东段8号
联系电话:5463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