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我局计划于2024年10月至11月底对全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具体计划如下。
一、组建执法检查组
组 长:王聪敏(局长)
副组长:吴莹莹(副局长)
成 员:各相关专业负责人
二、确定检查单位
(一)通过随机方式从全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抽取4家企业。
三、规范检查方式
1.召开执法检查准备会。规范执法人员工作流程、准备执法检查文书及在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2.现场核查。对抽取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问询、取证、形成文字笔录,获得相关数据资料。
一是查看项目现场,拍照留存。
二是查看相关统计资料。
三是就需要核查的情况询问统计负责人和填表人、为企业提供数据的财务人员以及档案管理人员等。
四是按照相关的操作程序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
四、形成检查报告和处分处理建议
检查结束后,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纳,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如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存在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抚顺市东洲区统计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