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记者从抚顺市精神文明办了解到,以推进《抚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为主题,市精神文明办已向抚顺市五部门征集了宣传活动策划方案,将全方位、立体式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
今年8月26日,“条例”经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由此,市精神文明办向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文联、抚顺日报社、抚顺广播电视台征集宣传活动策划方案。
宣传活动的策划主题方案主要围绕“条例”开展,立足做引领、树典范、立标杆,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争做文明行为引领者、文明风尚践行者,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撰写评论员文章、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等。
“条例”宣传活动策划方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传播正能量,彰显文明主题,以创新宣传形式为核心,以高品质呈现为根本,多元化、全媒体传播,并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任务,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以全新视野,突出现代传播规律和特点,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和抚顺文明元素,主题鲜明、新颖大气,便于多平台传播,从而扩大抚顺精神文明建设传播力和影响力。
据悉,建议意见目前正处于征集阶段,五个部门建议意见整合好后,会形成市里统一宣传方案,然后由各部门按方案执行,进行发布展示。